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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关于2015级全日制自考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 发布日期:2019-04-26 浏览量:

为了方便我院2015级全日制自考生办理离校手续,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的安全、稳定,现将离校手续办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首批办理时间:2019年4月15日

有离校需求的学生,在4月统考结束后即可申请办理。


2、第二批办理时间:2019年6月1日

除市场营销、会计、电子商务三个专业外,其它专业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2、最终办理时间:2019年6月15日

有期末考试任务的市场营销、会计、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考试结束后办理离校手续。


二、办理流程

1、学生在辅导员处领取《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全日制自考助学班2015级全日制自考生离校程序表》,并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


2、学生根据表格内容分别到财务办(创业中心1010)、后勤(宿管处)(此项仅针对校内住宿学生,电卡退到中4水电管理办公室)、教务办(创业中心1009)办理离校手续辅导员办公室(创业中心1015),要求有相关人员签字认可方才有效;


3、表格内各项手续办理完毕后,学生需将表格交还至辅导员处,由辅导员保存备查。


三、办理说明

1、若有学生借阅图书尚未归还,应先到图书馆处办理还书手续,并将还书单据交辅导员后,方可办理后续其他离校事宜。


2、后勤工作人员对离校学生宿舍的公共物品进行检查、收取水电费用,如发现家具、设施有损坏的,学生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交纳相应赔偿金,到辅导员办公室(1015)交费。


四、其他要求

1、提倡各位学生自觉提前清理个人物品,处理好个人的所有物品。


2、每位学生离开宿舍前自觉接受学校管理人员的检查。离校前应关好门窗、水电,家具归位,清洁宿舍卫生,自觉维护校园秩序。


3、请每位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离校手续,提倡文明离校,树立良好形象。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全日制自考助学班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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