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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动态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 发布日期:2020-02-28 浏览量:

各位同学: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有需求的学生,杜绝有隐患的问题,确保全院学生心理安全,特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开通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网络辅导服务。

(一)服务对象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全体学生

(二)成立工作组

1.    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电话联系方式

QQ

1

邹露路

学工办主任

18971101551

75387821

2

刘川

16年级主任

18986133082

1756865615

3

赵飞豪

17年级主任

15527997471

965809813

4

方明飞

18年级主任

13419584097

3257242978

5

张萌

19年级主任

15927416487

1412779309

6

彭新艳

16辅导员

18907123434

314569667

7

佘磊

16辅导员

13026165190

1350518062

8

余木

17辅导员

13554305567

3153385213

9

袁梦

17辅导员

15927105429

304136823

10

何艳

18辅导员

18671536522

63962962

11

沈婷婷

18辅导员

13627141400

373834354

12

罗杨智慧

19辅导员

13085181819

407769156

13

游慧兰

19辅导员

13476832135

1195656786

 

2.    工作职责:接受学生心理咨询,做基本疏导和排查,出现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报至学院心理咨询室。

      (三)服务方式

1. 即时咨询。

工作组成员须公布联系电话、qq和微信等联系方式到各班级群,以便急需咨询学生快速联络。

2. 电子邮件咨询:

1)咨询电子邮箱:86519852@qq.com

2)心理工作组至少每半天回复一次邮件咨询,因邮件咨询效率相对较低,请各位同学咨询时备注好自己的姓名、专业班级信息,尽可能详细描述相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1. 在不违背防控疫情政策法规前提下,保护咨询者隐私。

2. 工作组须每日反馈咨询记录,并填写附表《学院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心理工作组咨询记录表》报至学院。

二、            积极、高效发动学院心理部、各班级心理委员作用。

1. 要求分团委书记协助学院心理咨询师钟庆媛指导心理部人员开展疫期各项学生心理工作。

2. 要求各班级辅导员协助钟庆媛老师指导各班级心理委员深入班级学生群传播积极的心理指导内容(视频、文字皆可),同时关注和发掘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反馈至钟老师处。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全日制自考助学班

2020227


附表:学生心理工作组咨询记录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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